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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分成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出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河北房地产法律网  点击数6940  更新时间:2008/6/6 10:02:4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的《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出台。两部将不定期地开展稽查工作。

  据悉,稽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情况、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后期管护、绩效考核等。

  稽查工作采取内业稽查和外业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也可运用遥感技术、在线监测系统等手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长沙:土地全面网拍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宣布,从今年5月1日开始,市内五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都将全面实行网上挂牌交易。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有意从技术层面杜绝土地交易中的腐败行为。

  所谓网上挂牌交易,是指竞拍者获取土地信息、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报价竞价等所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同时竞拍者在竞拍过程中并不知道“对手”是谁,均以竞拍订单号代替。在实施全面网上拍地的同时,长沙市还将实行交地承诺制。浙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在近日发出的《关于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利用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相挂钩的机制,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结果作为省分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鼓励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通知》提出,从今年起,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上的权重每年提高5%,对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的地区,在用地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对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低的地区,相应减少用地指标。甘肃:严禁以农林项目为名搞房地产开发近日,甘肃省政府向14个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印发了《甘肃省土地开发管理试行规定》,鼓励将新开发土地用于粮食生产。

  《规定》明确指出,严禁以农林项目开发为名搞别墅、度假村、娱乐设施等房地产开发。规定还提出,建设用地开发应遵守土地开发与土地供给相分离的原则。对开发验收后一年内不用于建设且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由市州、县市政府暂时组织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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