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辨法析理儿子返还耕地
2004年春天,儿子在没有与母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耕种了母亲的八亩耕地,母亲向儿子催要耕地,儿子拒不返还,母亲无奈之下把儿子告上法庭。富裕县人民法院富海法庭受理了这起案件之后,针对本案的特殊清况,将母子两人传唤到一起,庭前主持进行调解,明确了儿子未与母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擅自耕种母亲的耕地,属侵权行为。在法院的调解下,儿子最终向母亲承认了错误,同意返还母亲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