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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最有发言权———重庆市首邀农民参加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现场论证会纪实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52 更新时间:2006/7/17 9:13:4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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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立法论证会要听农民的意见 立法论证会开到农民家门口,这在重庆是首次。以前,农民多是立法调研的对象,他们的建议意见一般作为起草法规的参考资料。这次却不同,农民们可以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送审稿)》批批改改,像专家学者一样表达自己的修改意见。 据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该市今年重要的立法项目,此前,西南政法大学专家、重庆市政府农办联合起草了《办法》,之后该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人大农业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市政府农办组成联合审查组,广泛征求意见,对其进行了论证修改。此次举行土地承包立法实施办法农村现场论证会,就是要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前听取农民的意见。 距涪陵城区8公里的双桂村,总人口2757人,现有耕地3669亩,其中85%以上的土地流转给了企业或专业户,用于发展花卉苗木、柑橘等农业产业,农民基本脱离土地成为“产业工人”。土地流转程度高,使该村成为重庆农村的缩影,双桂村20多位农民也由此成为重庆2000万农民的代表,参加了此次立法论证会。 农民成为论证会上“专家” 土地承包30年不变,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好一些,还是“大稳定、小调整”好一些?撂荒耕地,集体能否收回?合作社成员资格如何确定?怎样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否应鼓励土地连片流转?新农村建设公共设施占用农民承包地怎么办?如何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围绕这些问题,会议现场的双桂村农民用朴实的语言,道出了自己对土地承包问题的看法。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容易形成一家三口种几分地的情况。”村民张绍瞬认为,土地承包30年不变时间很长,“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更合理,但他又不同意《办法》中“死板”的条款。他说:“死亡的、读大学转出户口的,承包地该退的就应该退出来,免得有人土地长期撂荒,有人却没地种。法律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免得乡里乡亲闹出矛盾。” 村支书李贤福接过话头说,除了“大稳定、小调整”,还应该用法律形式鼓励土地合理地连片流转。3年前,双桂村开始搞农村产业化经营,准备种1950亩花卉苗木、1030亩柑橘。当时大多数村民赞成,但7户农户反对,为此村干部磨破了嘴皮子。现在,花卉苗木、柑橘搞起来了,农民也增收了,证明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是正确的。他说:“《办法》对土地连片流转的相关规定,对搞农村产业经营有一定影响,应该适当修改。” 村委会主任陈树立则说,今年3月,双桂村五社修公路要经过一家农户的承包地,但这家人坚决不同意,还说要告到法院,如今这条路修不下去了。他说:“建设新农村需要修建村公路和水利设施,《办法》应该为此提供支持。”同时他表示,土地承包纠纷应该由村委会调解,毕竟打官司一来花钱,二来伤和气。 与村两委负责人相比,不少农民更加关注如何确定合作社成员资格。村民王刚凌说,双桂村经济条件较好,每年村里会给农民“分红”。其他村的人便想方设法把户口转过来,也要求“分红”,这让很多人觉得不公平;同时,一些嫁到双桂村的人因没有土地而不能“分红”,这也不公平。他建议制定《办法》时要多考虑这些实际情况,不要搞“一刀切”。 第一次当“专家”,让双桂村农民很兴奋。没有预先安排,没有发言稿,他们抢着发言,两个多小时的论证会上,先后有10位农民谈了自己对《办法》的修改意见。 “最了解土地承包问题的是农民,对土地承包立法最有发言权的也是农民。”重庆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问题关系到全市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人民群众最关注、也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参加论证会的农民还填写了“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立法调查问卷”,而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也刊出调查问卷,以更大范围征求意见。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将及时汇总这些建议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力争明年上半年出台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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