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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耕地如何补偿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096 更新时间:2006/7/10 10:05: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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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耕地如何补偿
问:我承包的耕地被政府征用,应该得到什么补偿?(浙江)
答: 国家征用土地,应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应当归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单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安置单位)所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员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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