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用审批审批要件
一、文字材料
(一)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三)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 (四)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五)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 (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核算及筹措说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 (八)建设拟征(占)土地须列出具体项目名称及面积或规划用途; (九)房地产开发用地必要性和合法性说明; (十)各类开发区用地,须提供开发区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文件,并对开发区 土地利用情况以及新报用地中具体建设项目或规划用途作出说明;
二、图件
(一)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二)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四)补充耕地位置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