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黎明小区南部区片A、B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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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黎明小区以南,黎明河以东,清水渠以西,世纪大道以北 |
A地块48172
B地块9425 |
服装城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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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9.8688 |
3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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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6年8月31日至2006年9月18日,到大庆市东风新村建设路105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8月31日至 2006年9月18日,到 大庆市东风新村建社路105号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6年9月18日16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06年 9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地块挂牌时间:2006 年8月31 日 16 时至 2006 年9月18 日16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宗地是用于建设服装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建设路105号
联系电话: 0459-6295063
联 系 人: 张丹
开户单位: 大庆市财政支付局
开 户 行: 大庆市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 2011102222237
大庆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