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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登记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龙游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点击数11056 更新时间:2006/9/9 10:29: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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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设定登记)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外业调查--权属审核(公告)--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申报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有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提交其权属证明; 5、需要缴纳土地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证明;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为15天)原为27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机关团体用地:20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地,每增加500平方米再加收25元/宗地,最高不超过700元/宗地。企业用地:1000平方米以下收100元/宗地,每增加500平方米加收40元/宗地,最高不超过4万元/宗地。城镇居民个人用地:100平方米以下的收13元/宗地,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宗地;最高不超过30元/宗地。 2、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20元/宗。 收费依据:国土字(1990)93号;计价费:(1997)2257号;计价格(2001)1734号。 附:土地抵押登记委托书 土地抵押登记委托书 兹委托 全权办理本人或 单位 座落于 的土地抵押登记事宜。 委 托 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签章)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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