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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30  更新时间:2007/11/22 17:45: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厦门市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保障我市征用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开元区、思明区、湖里区经依法批准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按本规定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用。
在杏林区、集美区、海沧投资区经依法批准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按本规定标准的90%支付土地补偿费用。
在同安区经依法批准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同安区政府参照本本规定,结合同安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征用土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由用地单位依照本规定标准支付补偿费用。
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四条 用地单位应按下列规定的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属旱地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补偿;属水田、菜地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补偿;
征用有养殖生产的渔塘(含耕地改渔塘)、水库等水面,按水田补偿标准的60%补偿;
征用果园地(含耕地改果园地),按旱地补偿标准的60%补偿;
征用林地,按旱地补偿标准的50%补偿;
征用荒山、杂地,按旱地补偿标准的20%补偿。
土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按附表一执行。
第五条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第六条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下列规定的标准支付,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耕地,按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助;
征用有养殖生产的渔塘、水库等水面,按耕地补助标准的50%补助;
征用果园地、林地,按耕地补助标准的40%补助;
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不予支付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按附表二执行。
第七条 征用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按附表三执行。但青苗的补偿费不得低于4000元/亩。属抢种的作物(含林果树)、抢建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第八条 平均年产值计算方法为: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量乘以国家规定的价格,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按价格主管部门认可的市场价格计算。
平均年产量以市统计部门提供的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市政府公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施行前,依照法定程序获得批准,已发布征地公告或组织实施的征用土地项目,其征用土地补偿费用的标准按市政府原有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施行前,已依照法定程序获得批准,但尚未公告或组织实施的征用土地项目,其征用土地补偿费用的标准按本规定执行。
附表一:厦门市征用土地各类土地补偿费标准
单位:元/亩
┌──────┬──────┬────────────┬───────┐
三年平均产值 补偿金额
├─┬────┼──────┼────────────┼───────┤
│ 2480 │ 8 │ 19840 │
│ ├────┼──────┼────────────┼───────┤
水田菜地
│ 2480 │ 10 │ 24800 │
├─┴────┼──────┼────────────┼───────┤
渔塘、水库等
│ │ │ │
养殖水面(含│ │ 水田的06倍=
6 │ 14880 │
耕改池) │ │ │ │


├──────┼──────┼────────────┼───────┤
果园地(含耕│ │ 旱地的06倍=48 │ 11904 │
改果)
│ │ │ │
├──────┼──────┼────────────┼───────┤
│ │ 旱地的05倍=
4 │ 9920 │
├──────┼──────┼────────────┼───────┤
荒山杂地 │ │ 旱地的02倍=1
6 │ 3968 │
├──────┴──────┴────────────┴───────┤
说明:耕地还应补偿水利设施摊销费300元/亩

└──────────────────────────────────┘
— 1 —
附表二: 厦门市征用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亩
┌────┬───────────┬─────────────────────────────┐
│ │
│ │
│ │
(亩)

│ │
│ │
├─────┬───┬───┬───┬───┬───┬───┤
│ │
│ 0.99 │ 0.90 │ 0.80 │~0.70 │ 0.60 │ 0.50 │ 0.40 │
├────┼───────────┼─────┼───┼───┼───┼───┼───┼───┤
│ │
│ 1 │ 1.1 │ 1.25 │ 1.43 │ 1.67 │ 2.0 │ 2.5 │
│ ├───────────┼─────┼───┼───┼───┼───┼───┼───┤
│ 6 │ 6.6 │ 7.5 │ 8.58 │ 10.0 │ 12.0 │ 15.0 │
│ ├───────────┼─────┼───┼───┼───┼───┼───┼───┤
│ │
│ 14880 │16368 │ 18600│21278 │ 24800│29760 │ 37200│
├────┼───────────┼─────┼───┼───┼───┼───┼───┼───┤
│ 1 │ 1.1 │ 1.25 │1.43 │ 1.67 │ 2.0 │ 2.5 │
├───────────┼─────┼───┼───┼───┼───┼───┼───┤
│ │ │
耕地的
0.5 │ 3.3 │ 3.75 │4.29 │ 5.01 │ 6.0 │ 7.5 │
│ │
倍=
3.0 │ │ │ │ │ │ │
├───────────┼─────┼───┼───┼───┼───
───┼───┤
│ 7440 │ 8184 │ 9300 │10639 │12425 │14880 │ 18600│
├────┼───────────┼─────┼───┼───┼───┼───┼───┼───┤
│ │
│ 1 │ 1.1 │ 1.25 │ 1.43 │ 1.67 │ 2.0 │ 2.5 │
├───────────┼─────┼───┼───┼───┼───┼───┼───┤
│ │ │
耕地的
0.4 │ 2.64 │ 3.00 │ 3.43 │ 4.0 │ 4.8 │ 6.0 │
│ │
倍=
2.4 │ │ │ │ │ │ │
├───────────┼─────┼───┼───┼───┼───┼───┼───┤
│ │
│ 5952 │ 6547 │ 7440 │ 8506 │ 9920 │11904 │ 14880│
└────┴───────────┴─────┴───┴───┴───┴───┴───┴───┘
注:耕地平均年产值为2480元/亩。

— 2 —
附表三:厦门市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附表三(1)厦门市征用苗圃迁移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


├───┼───────────┼───────┼──────┼──────────┤
南洋杉、龙柏、园柏、璎70300 cm │1200018482│300cm以上加30

│ │
珞柏、千头柏、洒金柏等│ │ │70cm以下减10

├───┼───────────┼───────┼──────┼──────────┤
高丽芝草、马尼拉草、狗
│ │ 993 │ │
│ │
牙草等
│ │ │ │
├───┼───────────┼───────┼──────┼──────────┤
绿 七里香、日本丁香、冬青6080cm │ 5622 │80cm以上加10

│ │
2030cm │ │60cm以下减10

├───┼───────────┼───────┼──────┼──────────┤
│ │
金线莲、施玲花、含笑、
│ │ │ │
│ │
彩朱蕉、海桐、变叶木、30180cm │ │180cm以上加10

灌木类吊灯花、紫薇、美人蕉、4080cm
│ 6696 │ │
│ │
菊花、茶花、七里香球、│(天文冬除外) │ │50cm以下减10

│ │
马西铁、八角金盘、海芋
│ │ │ │
│ │
三角梅、红木、扶桑、龟
│ │ │ │
│ │
背竹、天文冬、桂花等
│ │ │ │
├───┼───────────┼───────┼──────┼──────────┤
│ │
美丽针葵、散尾葵、鱼尾50-300cm │ │300cm以上加10

棕桐类葵、皇后葵、海枣、假槟40150cm │1100017477│50cm以下减10

│ │
梆、大王椰子、棕竹等
│ │ │ │
├───┼───────────┼───────┼──────┼──────────┤
│ │
白玉兰、羊紫荆、木棉、│ │ │胸径12cm以上加10

乔木类盆架子、香樟、橡皮树、胸径512cm │ 7818 │胸径5cm以下减10

│ │
刺桐、榕树黄花槐等
│ │ │ │
├───┼───────────┼───────┼──────┼──────────┤
佛肚竹、欢童竹、金丝竹150300cm │ 4169 │300cm以上加10

│ │
泰国竹、青竹等杆径45cm │ │150cm以下减10

├───┼───────────┴───────┴──────┴──────────┤
│ │1
、上述补偿必须具备相关手续(三证),即区、镇政府批准变更土地用途的

│ │
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登记证明,若手续不全按60%补偿,没有任何手续

│ │
40%补偿。

│ │2
、手续齐全,正常种植经营具备一定规模的,适当考虑补偿部分经营损失,按

│ │
苗类总补偿额的1520%补偿。

│ │3
、庭院种植观赏花木的不予补偿。

└─────────────────────────────────────────┘
3

附表三(2) 厦门市征用土地种植果苗的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
种类 元/株
├───┼───────┼────────┼─────┼───────┤
│ │35cm
以下 │ 2812 │ 9.50 │ 属嫁接果苗按

│ ├───────┼────────┼─────┤
相应规格档次

│35-75cm │ 3374.40 │ 11.40 │ 80%补偿

│ ├───────┼────────┼─────┤ │
│75125cm │ 4218 │ 14.25 │ │

│ ├───────┼────────┼─────│ │
│ │
平均超125cm
│ 5272.50 │ 17.81 │ │
├───┼───────┼────────┼─────┼───────┤
│ │20-60cm │ 2544 │ 8.59 │1
、属嫁接果苗

├───────┼────────┼─────┤按相应规格档次

│ │60-100cm │ 3180 │ 10.74 │
80%补偿。

│ ├───────┼────────┼─────┤ │
│100-150cm │ 3975 │ 13.43 │2、高20cm以下

│ ├───────┼────────┼─────┤
的,按一档减

│ │150cm
以上 │ 4968.80 │ 16.77 │25%补偿。

├───┼───────┼────────┼─────┼───────┤
│ │35-85cm │ 1716 │ 5.80 │
35cm以下的

番石榴├───────┼────────┼─────┤按第一档减25

│ │85
150cm │ 2145 │ 7.25 │补偿。

├───────┼────────┼─────┤ │
│ │150
200cm
│ 2681.30 │ 9.05 │ │
├───────┼────────┼─────┤ │
│ │200
250cm
│ 3351.60 │ 11.32 │ │
│ ├───────┼────────┼─────┤ │
│ │
部分初产(密植
)│ 4672.50 │ │ │
│ ├───────┼────────┼─────┤ │
│ │
初产(密植)
│ 5840.60 │ │ │
├───┼───────┼────────┼─────┼───────┤
未产果苗 │ 4600 │ 20.0 │合理株数
230 │
├───────┼────────┼─────┤株/亩

│ │
已产果苗
│ 6900 │ 30.0 │ │
└───┴───────┴────────┴─────┴───────┘
4

附表三(2) 厦门市征用土地种植果苗的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
种类 元/株
├───┼───────┼────────┼─────┼───────┤
│ │30-70CM │ 2822.40 │9.54 │
30CM以下的

│ ├───────┼────────┼─────┤
按第一档减25

│70-140CM │ 3583 │11.92 │补偿

│ ├───────┼────────┼─────┤ │
│140-200CM │ 4410 │14.90 │ │
│ ├───────┼────────┼─────│ │
│ │200CM
以上
│ 5512.50 │18.62 │ │
├───┼───────┼────────┼─────┼───────┤
│ │25-75CM │ 2268 │7.66 │
25CM以下的

枇杷 ├───────┼────────┼─────┤按第一档减25

波萝密│75-125CM │ 2835 │9.58 │补偿

红柿
├───────┼────────┼─────┤ │
│ │125-185CM │ 3543.80 │11.97 │ │
│ ├───────┼────────┼─────┤ │
│ │185-
初产
│ 4429.70 │14.97 │ │
├───┼───────┼────────┼─────┼───────┤
│ │50-100CM │ 1992 │6.73 │
50CM以下的

│ ├───────┼────────┼─────┤
按第一档减25

桃、李│100-150CM │ 2490 │8.41 │补偿

柑、橙├───────┼────────┼─────┤ │

│ │150CM以上 │ 3112.50 │10.52 │ │
│ ├───────┼────────┼─────┤ │
│ │
初产(密植)
│ 3735 │12.62 │ │
├───┼───────┼────────┼─────┼───────┤
香蕉 │40-120CM │ 1382.40 │4.67 │1、高40CM以下

│ (
) │ │ │ │的按第一档减

│ ├───────┼────────┼─────┤25
%补偿。

│ │120
160CM │ 2073.60 │7.01 │2、已成丛的产

│ │ │ │ │
果补偿另表计

├───┼───────┼────────┼─────┼───────┤
草莓 │ │ 1152 │ │未产果的则减

│ │ │ │ │25
%补偿

├───┴───────┴────────┴─────┴───────┤
说明:1、本表所列果苗的种植株距在1.5
×1.5以内的按上述标准补偿; │
│ 2
、株距在1.53×1.53以内的减50%补偿;

│ 3
、株距在3以上的按现场实际清点的株数补偿。

└──────────────────────────────────┘
5

附表三(3): 厦门市征用土地已产果果树补偿标准
┌───┬─────┬─────┬─────┬─────┬──────┐
│ │
合理株数
│ (元/担) │ (元/株) │ (元/株) │ (元/株) │ (
) │
├───┼─────┼─────┼─────┼─────┼──────┤
│ │ │ │ │ │ │
│ 175 │ 60 │ 150 │ 300 │ 70 │
├───┼─────┼─────┼─────┼─────┼──────┤
│ │ │ │ │ │
│ 175 │ 60 │ 150 │ 300 │ 80 │
├───┼─────┼─────┼─────┼─────┼──────┤
│ │ │ │ │ │
│ 88 │ 60 │ 150 │ 300 │ 50 │
├───┼─────┼─────┼─────┼─────┼──────┤
│ │ │ │ │ │
│ 360 │ 100 │ 400 │ 1000│ 60 │
├───┼─────┼─────┼─────┼─────┼──────┤
│ │ │ │ │ │
│ 255 │ 100 │ 400 │ 1000│ 50 │
├───┼─────┼─────┼─────┼─────┼──────┤
│ │ │ │ │ │
│ 135 │ 60 │ 150 │ 300 │ 80 │
├───┼─────┼─────┼─────┼─────┼──────┤
│ │ │ │ │ │
│ 282 │ 100 │ 400 │ 1000 │ 90 │
└───┴─────┴─────┴─────┴─────┴──────┘
6

附表三(3): 厦门市征用土地已产果果树补偿标准
┌───┬─────┬─────┬─────┬─────┬──────┐
│ │
合理株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0 │ 100 │ 400 │ 1000 │ 80 │
├───┼─────┼─────┼─────┼─────┼──────┤
红柿
│ 190 │ 80 │ 300 │ 700 │ 65 │
├───┼─────┼─────┼─────┼─────┼──────┤
│ 172 │ 60 │ 150 │ 300 │ 50 │


├───┼─────┼─────┴─────┴─────┼──────┤
菠萝 │ 72 │ 2500/ │ 4000 │
├───┼─────┼─────────────────┼──────┤
龙眼 │ 450 │覆盖直径1以下按苗补偿
1.10─ │ 30 │
├───┼─────┤1.50100
/株;
1.51-2.00 ├──────┤
荔枝 │ 638 │200元/株;后每增加0.50增加
200 │ 40 │
│ │ │
元。5以上每增加0.50增加400
│ │
├───┼─────┼─────┬─────┬─────┼──────┤
│ 146 │3375元/亩│6750/ │9000元/亩
│ 225 │
│ │ 15/ │ 30/ │ 40/ │ (
) │
├───┼──┬──┼─────┼─────┼─────┼──────┤
│ │ │
庭院
│ 200 │ 300 │ 400 │ │
│ │单株
│ │ │ │ │
│ │300 ├──┼─────┴─────┴─────┼──────┤
│ │田间│ 11500/
│ 230 │
│ │ │
种植
│ │ │
└───┴──┴──┴─────────────────┴──────┘
注:1、套种的果树取其中补偿标准高的品种补偿;

2
、移植的果树按同等规格标准的10%计价补偿;
3
、超过合理株数的以合理株数计价补偿。
7
附表三(4) 厦门市征用土地水面滩涂养殖补偿标准
┌───────────────┬───┬─────┬───────────┐

├───────────────┼───┼─────┼───────────┤
海蛎(海蛎石10001200块/亩) │ │4200 │包括海蛎石

├───────────────┼───┼─────┼───────────┤
吊蛎(水面吊养) │4500 │包括设施

├───────────────┼───┼─────┼───────────┤
蛏、蛤(滩涂) │3600 │包括滩涂填沙、平整

├───────────────┼───┼─────┼───────────┤
虾、蟹 │36004800│不包括基建及设施费用

├───────────────┼───┼─────┼───────────┤
鳗鱼池、甲鱼池 │50008000│不包括基建及设施费用

├───────────────┼───┼─────┼───────────┤
精养鱼池(平均水深2以上) │18002400│设施、设备齐全

├───────────────┼───┼─────┼───────────┤
一般鱼池(平均水深2以上)
│1500 │ │
├───────────────┼───┼─────┼───────────┤
网箱养殖()│1850 │包括网箱补偿550

├───────────────┼───┼─────┼───────────┤
网箱养殖()│1350 │包括网箱补偿350

├───────────────┼───┼─────┼───────────┤
青蛙养殖
│3500 │ │
├───────────────┴───┴─────┴───────────┤
说明:1、上述补偿项目须具有县(区)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证明,若手续不

全的减50%补偿。

│ 2
、征用海滩涂,需补偿开发费3600元/亩。

│ 3
、虾池养殖等补偿设备费300元/亩。

└─────────────────────────────────────┘


8
附表三(5) 厦门市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单价() │
├─────┼──────────┼───┼─────┼───────────┤
条石浆砌立方米
│145 │ │
├─────┼──────────┼───┼─────┼───────────┤
块石浆砌立方米
│115 │ │
├─────┼──────────┼───┼─────┼───────────┤
条石干砌立方米
│115 │ │
├─────┼──────────┼───┼─────┼───────────┤
块石干砌立方米
│85 │ │
├─────┼──────────┼───┼─────┼───────────┤
石材浆砌立方米│115 │以虚方计价

├─────┼──────────┼───┼─────┼───────────┤
砖石砌筑高1m以下 │3050 │以延长米计价

├─────┼──────────┼───┼─────┼───────────┤
砖石砌筑高1m-1.8m │60
90 │ │
├─────┼──────────┼───┼─────┼───────────┤
砖石砌筑高1.8m2.3m │100
130 │ │
├─────┼──────────┼───┼─────┼───────────┤
砖石砌筑高2.3m以上 │130+递增每增加30cm20元/
m │
│ │ │ │
单价延长米

├─────┼──────────┼───┼─────┼───────────┤
田间土井直径1.5m以内
│700 │ │
├─────┼──────────┼───┼─────┼───────────┤
田间砖石井直径1.5m以内
│1500 │ │
├─────┼──────────┼───┼─────┼───────────┤
庭院砖石井直径1.5m以内
│2500 │ │
├─────┼──────────┼───┼─────┼───────────┤
│ │立方米│50 │直径大于3的单价按

│ │ │(
土方)│ │10元计

├─────┼──────────┼───┼─────┼───────────┤
│ │立方米│350 │直径大于3的单价减

│ │ │(
石方)│ │半;土石方分别计价相

│ │ │ │ │
加为补偿价

├─────┼──────────┼───┼─────┼───────────┤
│ │立方米
│45 │ │
└─────┴──────────┴───┴─────┴───────────┘
9

附表三(5): 厦门市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单价(元)
├───────┼───────────┼───┼─────┼───────┤
│ │立方米
│65─85│ │
├───────┼───────────┼───┼─────┼───────┤
│ │
│ 100 │ │
├───────┼───────────┼───┼─────┼───────┤

耕改池土方 │ │立方米│ 6. 5 │深度1─1.5
├───────┼───────────┼───┼─────┼───────┤
│ │ │ │ │
属正规施工单

│ │立方米│ 6.5 │位按规范施工

├───────┼───────────┼───┼─────┼───────┤
│ │ │ │ │
可根据实际情

│ │立方米│6.5─8.5 │况按定额核算

│ │ │ │ │
补偿价

├───────┼───────────┼───┼─────┼───────┤
│ │ │ │ │
如已计填方或

场地平整费具备相关手续的企业立方米│5─6.5 │挖方则不计平

│ │ │ │ │
整费

├───────┼───────────┼───┼─────┼───────┤
│ │平方米
│ 18.6 │ │
├───────┼───────────┼───┼─────┼───────┤
│ │平方米
│ 8─15 │ │
├───────┼───────────┼───┼─────┼───────┤
│ │平方米
│20─25│ │
├───────┼───────────┼───┼─────┼───────┤
│ │
10─15CM │ │38─58│如有建行审定

垫层15─30CM平方米│ │的结算书的工

├───────┼───────────┼───┼─────┤
程,可按审定

│ │
15CM,垫层30 │ │ │金额给予补偿

CM以上平方米
│ 75 │ │
├───────┼───────────┼───┼─────┼───────┤
│ │平方米
│ 10 │ │
├───────┼───────────┼───┼─────┼───────┤
水泥预制管直径30CM以下
│20─50│ │
├───────┼───────────┼───┼─────┼───────┤
水泥预制管直径30─80CM以下
│ 60 ─120 │ │
水泥预制管直径80CM以上
│ 150 │ │
└───────┴───────────┴───┴─────┴───────┘
10

附表三(5): 厦门市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单价(元)
├───────┼───────────┼───┼─────┼──────┤
铸铁管直径4寸以下
│ 40 │ │
├───────┼───────────┼───┼─────┼──────┤
铸铁管直径4寸以上(不含4)│
│ 80 │ │
├───────┼───────────┼───┼─────┼──────┤
镀锌管直径6分以下
│ 6 │ │
├───────┼───────────┼───┼─────┼──────┤
镀锌管直径1─1.2
│ 10 │ │
├───────┼───────────┼───┼─────┼──────┤
镀锌管直径1.5寸以上
│ 22 │ │
├───────┼───────────┼───┼─────┼──────┤
水泥电杆8M以下
│ 250 │ │
├───────┼───────────┼───┼─────┼──────┤
水泥电杆8M以上(不含8M) │ 350 │ │

├───────┼───────────┼───┼─────┼──────┤
木电杆 │ │
│ 100 │ │
├───────┼───────────┼───┼─────┼──────┤
木质吊杆 │ │
│ 50 │ │
├───────┼───────────┼───┼─────┼──────┤
石质电杆 │ │
│ 100 │ │
├───────┼───────────┼───┼─────┼──────┤
钢蕊电线 │220
│ 2.5 │ │
├───────┼───────────┼───┼─────┼──────┤
铝蕊电线 │220
│ 1.8 │ │
├───────┼───────────┼───┼─────┼──────┤
三相铝线 │ │
│ 3.8 │ │
├───────┼───────────┼───┼─────┼──────┤
电缆线 │ │
│ 4.5 │ │
├───────┼───────────┼───┼─────┼──────┤
电灌站设备 │ │
│18000│ │
├───────┼───────────┼───┼─────┼──────┤
柴油机 │ │
│ 1000 │ │
└───────┴───────────┴───┴─────┴──────┘
11

附表三(5): 厦门市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单价(元)
├───────┼───────────┼───┼─────┼──────┤
│ │
│ 500 │ │
├───────┼───────────┼───┼─────┼──────┤
│ │
│ 500 │ │
├───────┼───────────┼───┼─────┼──────┤
电话移机费 │ │
│ 100 │ │
├───────┼───────────┼───┼─────┼──────┤
0.3M×0.3M×4M
│ 50 │ │
├───────┼───────────┼───┼─────┼──────┤
│ │ │ │ │
菜篮子工

│ │ │ │ │
规模经营

砖、石墙平方米│ 45 │的养猪场,可

│ │ │ │ │
根据实际情况

│ │ │ │ │
酌情处理。

├───────┼───────────┼───┼─────┼──────┤
砖、石墙平方米
│ 65 │ │
├───────┼───────────┼───┼─────┼──────┤
砖石墙、油毡屋面平方米│ 15
30 │ │
├───────┼───────────┼───┼─────┼──────┤
砖石墙、石棉瓦、油毡平方米
│ 65 │ │
│ │
屋面、层高2.5以下
│ │ │ │
├───────┼───────────┼───┼─────┼──────┤
砖石墙、石棉瓦、油毡平方米│ 85 │内有水泥地面

│ │
屋面、层高2.5以上
│ │ │ │
├───────┼───────────┼───┼─────┼──────┤
大型竹棚层高4.5以上平方米
│ 30 │ │
├───────┼───────────┼───┼─────┼──────┤
简易竹棚 │ │平方米
│ 10─20 │ │
├───────┼───────────┼───┼─────┼──────┤

钢架棚钢结构石棉瓦纤维瓦平方米│ 40─50 │ │
├───────┼───────────┼───┼─────┼──────┤
│ │平方米
│ 1 │ │
├───────┼───────────┼───┼─────┼──────┤
简易工棚 │ │平方米
│85─120 │ │
├───────┼───────────┼───┼─────┼──────┤
抽水机房 │ │平方米
│200 ─400 │ │
└───────┴───────────┴───┴─────┴──────┘
12

附表三(5): 厦门市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单价(元)
├──────┼────────┼───┼────────┼───────┤
村办企业厂房村级手续(用地) │平方米重置价成新×40│1、重置价参照

│ ├────────┼───┼────────┤
厦土房(1996)

│ │
镇级手续(用地)平方米重置价成新×60001号文标准

│ ├────────┼───┼────────┤2
、根据实际情

│ │
区级手续(用地)平方米重置价成新×80况,补偿适当的

│ ├────────┼───┼────────┤
搬迁费用

办公楼宿舍楼市级手续(用地包平方米重置价成新×100%│3、市级手续的
,│
│ │
括市土地局) │ │ │则按厦门市城

│ │ │ │ │
市房屋拆迁管理

│ │ │ │ │
规定执行。

├──────┼────────┼───┼────────┼───────┤
石灰池砖、石砌筑立方米│ 65 │内存石灰膏则

│ │ │ │ │85
元/立方米

├──────┼────────┼───┼────────┼───────┤
膏水池砖、石砌筑立方米│ 65 │有贴磁砖则

│ │ │ │ │85/
立方米

├──────┼────────┼───┼────────┼───────┤
孵化池砖、石砌筑立方米│100
162.5 │ │
├──────┼────────┼───┼────────┼───────┤
孵化池铪结构立方米│180
280 │ │
├──────┼────────┼───┼────────┼───────┤
│ │
│5600 │ │
├──────┼────────┼───┼────────┼───────┤
铁栅门 │ │平方米
│60 │ │
├──────┼────────┼───┼────────┼───────┤
铁栅窗 │ │平方米
│60 │ │
├──────┼────────┼───┼────────┼───────┤
卷闸门 │ │平方米
│85 │ │
├──────┼────────┼───┼────────┼───────┤
│ │ │ │ │ │
├──────┼────────┼───┼────────┼───────┤
│ │ │ │ │ │
└──────┴────────┴───┴────────┴───────┘
13

 

199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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