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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安置补偿规定》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土地法律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59 更新时间:2006/12/29 |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安置补偿规定》的通知 市内四区及郊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安置补偿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华北大街(兴凯路—和平西路)是我市城区重要的交通要道。中华北大街、石岗大街与和平西路形成两个丁字路口,交通阻塞现象经常发生,道路功能已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交通需求。为改善该路段交通拥挤和市容市貌现况,市政府决定今年实施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工程。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工程拆迁量大、工期要求紧,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安置补偿规定 中华北大街(兴凯路-和平西路,以下简称“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是我市一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府根据国家、省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至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拆迁细则》)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北大街的实际,就其综合改造安置补偿工作如下规定: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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